您的位置:  首页 > 医疗服务 > 物价公开 > 正文

关于心理医疗服务价格公示

2023-02-28 09:03 苏周国 次阅读

因社会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我院开设心理治疗服务项目,根据浙江省省级公立医院自主定价、浙医保联发〔2021〕21号文件,经院长办公研究,拟定我院心理医疗收费标准,予以公布如下:


公示表:关于心理医疗服务价格公示.doc



宗 旨:为人民健康服务。

目 标:特色鲜明,人民放心的县级医院。

愿 景:绿色、人文、现代化区域医疗中心。

使 命:仁心仁术、护佑健康。

院 训(核心价值观):厚德、精医、求实、创新。

功能与任务:医院承担北港及周边地区医疗、教学、科研等任务。


  • 0
    感动
  • 0
    路过
  • 0
    高兴
  • 0
    难过
  • 0
    搞笑
  • 0
    无聊
  • 0
    愤怒
  • 0
    同情
热度排行
友情链接
Powered by Pyey © 2010-2025 Pye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