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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收新药遴选申报资料的公告

2024-07-08 14:52 徐焕超 次阅读

根据省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中基药占比,满足临床诊疗需求,保证临床患者用药有效性、安全、经济现将相事宜通知如下:

.新药申请原则:

(1)登记品种应属于浙江省两定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内药品,不在平台内的品种不予填单。

2与国家带量采购目录药品清单相同品种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3抗菌药物、中成药注射剂、特殊管理药品、《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内的品种以及自费的药品原则上不予填单。

4中成药口服制剂新药申请严格控制,不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第三部分《中成药部分》目录内的不予以填单。

5临时采购药品已经超过3次的,如今后还需要继续使用的品种此次必须要填单,否则今后将不予临时采购使用

6严格执行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品双规政策,医院已有相同药品不再增加产品。

7)科室新药填报必须为本专业相关药品,如果一个药品有多个适应症,说明书上排在第一位置的适应症对应的科室为申请科室,否则将予剔除,取消上会资格。

8申请临床科室意见一栏需是科室讨论形成的意见,且科室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人员参加讨论并签字,科室盖章,科主任审批签字。属于专科建设的附相应佐证材料

(9)开展新项目新技术所需的新药,必须由医务科审批通过的新项目新技术审批单及指南等佐证材料。

(10)以临床专业学科为单位分配填单数量

(11)<<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新药引进申请表>>及“2024年平二医临床科室新药引进数量分配表”院内网自行下载:信息发布-药剂科栏(申请表附件1)。

   .填单或推荐时间<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新药引进申请表>>及佐证材料提交时间自2024年 07月 09日8:00至2024年 07月 19日17:00,若材料不全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申请提交地址:行政楼7楼703室药剂科

 

                             平二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24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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