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保障临床合理用药需求,合理调整药品结构,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依据我院《新药引进程序》,近期将开展新药填单,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符合以下初选条件的予以填单:
1、填写的新药应为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挂网目录中的品种(特殊药品除外);
2、新药填单以临床专业分科为单位,必须为本专科用药,新药申请表内容认真、详实填写,且须经过科室内部讨论后形成科室意见,最后由科室正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审批签字;
3、与国家带量采购目录药品清单相同品种的,原则上不予受理(目录详见院内网);
4、抗菌药物、中成药注射剂、重点监控药品、自费药品不予填单;
5、基药、指南推荐、具有学科代表意义,疗效确切、毒副作用小、经济适宜的品种优先考虑
6、临时采购药品已经超过3次的如今后还需要继续使用的品种此次必须要填单,否则以后不予临时采购使用;
7、原来已经在本院常规使用目录中,因前期各种原因停止供应的品种,若临床需要继续使用,应重新填单;
8、新药申请填写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自动作费处理。
二、填单时间:2021.4.14-2021.4.26日,新药申请单在网站上下载;
三、临床科室递交新药引进申请单时应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药品说明书,必须是国家药监局批准的正式说明书(销售包装内说明书和药监局批件复印件均可);
2、若有指南推荐需提供相关材料;
3、 新药申请单;
以上所有材料务必备齐后装文件袋内一次性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药剂科,若材料不全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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