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根据温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联合体第一批采购产品目录,
现对我院正在使用,但此次落标药品进行更换登记(已有替代的产品不再登记)。
具体要求如下:
一、登记范围:
(1)必须为本目录内需要更换的药品(见附件1)
(2)必须属于温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联合体第一批采购产品目录内的药品或属于基本药物目录内的产品
二、登记时间:2016.2.23-2.25(上午上班时间8:00-11:30)
提供资料:
(1)药品说明书;(2)厂家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新增药品申请表(附件)
以上所有材料务必备齐后装于文件袋内一次性递交药剂科,逾期本科室不再受理。
(本通知发布于医院网站(www.py2h.com)医院公告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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